检察监督当好农民工“护薪人”
“以为打了水漂的工钱又回来了!” 在检察机关抗诉助力下,一起久拖未决的劳务纠纷迎来转机。2025 年 3 月 25 日,农民工老张拿着判决书,激动地向检察官竖起大拇指:“这份恩情,我们记一辈子!” 这背后,是 49 名农民工长达两年的艰难讨薪之路,也是检察机关依法监督、为民维权的生动实践。
血汗钱难讨,49 人深陷讨薪困局
2022 年 7 月,新蔡县甲公司开发的某高层建筑幕墙工程正式开工。该工程起初由林州市乙公司承包,施工过程中,乙公司将幕墙工程发包给淮阳县丙公司,丙公司转手又转包给包工头宋某。就这样,老张等 49 名农民工组成的工程队,承担起具体施工任务。4 个月后,幕墙工程顺利完工。望着拔地而起的高楼,老张等人满心自豪,更期待着能拿到工资回家过年。然而,工程验收完毕,工资却迟迟未到账。每次打电话询问,包工头宋某总以工程款未到为由推脱。眼看到了年关,老张等人愈发焦虑,担心工钱 “打水漂”。无奈之下,老张和老李作为代表,找到宋某讨要工资。宋某表示自己也很无奈,提议一同前往淮阳找丙公司问个清楚。可当他们赶到丙公司所在地时,却发现办公楼早已人去楼空。
诉讼遇波折,错判致正义 “卡壳”
和平讨薪无果,老张等人决定走法律途径维权。他们将宋某和丙公司告上法庭,并申请财产保全,冻结了丙公司部分财产。2023 年 3 月 10 日,新蔡县人民法院采用简易程序审理此案。由于证据充分,且丙公司缺席审判,老张和老李最终胜诉。法院判决宋某在判决生效后十五日内支付农民工劳务费 244755 元,丙公司在欠付宋某工程款范围内承担支付责任。官司打赢,老张等人满心欢喜,以为很快就能拿到工资。然而,判决生效后,丙公司毫无动静。2023 年 3 月 27 日,老张等人申请强制执行,却在关键时刻遭遇 “拦路虎”。执行法官发现,判决书对丙公司欠付宋某工程款的范围表述不明确,导致执行无法推进。
面对这一情况,工友提议再审明确工程款范围。2023 年 10 月 25 日,老张向驻马店市中级人民法院递交上诉状申请再审。但仅仅过了不到一个月,驻马店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裁定,驳回了老张的再审申请。官司胜诉却拿不到钱,老张陷入深深的迷茫与无助。
抗诉破坚冰,检察监督重燃希望
连续两年未拿到工资,老张的生活愈发艰难。孩子的助学贷款催缴短信,像沉重的巨石压在心头。2024 年 6 月 7 日,老张路过检察院普法宣传咨询台,抱一丝希望上前询问:“包工头欠我们工资,法院判了还是拿不到钱,你们能管吗?” 新蔡县检察院干警热情回应:“检察机关是法律监督机关,您可以去 12309 检察服务中心详细说说。”承办检察官详细了解情况、仔细审查卷宗后,发现案件存在错误。根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第十八条和第十九条第一款规定,丙公司作为使用农民工的用人单位,无论是否欠付宋某工程款,都应对农民工工资负直接责任。原审法院将建设单位错误认定为丙公司,适用法律错误。
2024 年 9 月 5 日,新蔡县人民检察院向驻马店市人民检察院提请抗诉。9 月 25 日,驻马店市人民检察院向驻马店市人民法院提出抗诉。10 月 31 日,驻马店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裁定,提审该案件。经过再审,2025 年 3 月 21 日,驻马店市人民法院支持抗诉,撤销原判决,改判宋某支付农民工劳务费,丙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判决生效后,我们将持续跟进监督,引导申请人申请强制执行,积极与法院沟通,确保执行款项尽快发放到农民工手中。” 承办检察官表示。这场持续两年多的讨薪风波,在检察机关的有力监督下,终于迎来了正义的曙光,49 名农民工的血汗钱也终于有了着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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