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学第一课交规安全记心间
2018年3月6日,罗甸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深入辖区第二中学、民族中学,组织全校师生开展开学第一课“交通安全警示教育活动”,进一步提高辖区中小学广大师生的交通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普及交通安全常识和法律法规,预防涉及未成年人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当日上午9时、下午17时许,民警分别来到第二中学、民族中学开展交通安全警示教育活动。
活动中,民警首先用通俗易懂的语言从上学(放学)途中如何安全的走路、乘车等方面形象生动的介绍了相关的交通安全知识,将中小学生日常生活中可能遇到的交通安全问题进行了耐心、细致的分析讲解,同时,民警利用辖区发生的交通事故进行讲解和分析,以身边事来进行警示教育。
最后,民警结合交通事故警示教育展板上的案例告诉小朋友们一定要不要乘坐“黑面包车”、摩托车等安全系数低的车辆,拒绝乘坐超员车、报废车、上学放学路上不要在公路上追逐打闹,使同学们深刻了解自己经常在乘车、走路中经常做却又做得不对的一些行为,以及这些行为会给自己及他人带来怎样的危险和后果。通过交通安全进校园活动,将交通安全知识带到全校师生身边,进一步增强广大中小学生交通安全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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