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甸县公安机关 果断处理一起威胁执勤交警事件
自罗甸县启动城区交通环境综合治理以来,城区街道路交通状况得到有效缓解,车辆通行效率越来越高。交通环境综合治理其目的在于改善城区道路交通通行效率。在城区交通环境综合治理工作中,部分群众抗拒执法,不配合城区交通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的开展。
近日,罗甸交警在环城路与新华路50米处巡逻执勤时,因查处一辆违反交通法规的摩托车,受其拿菜刀威胁。随即向局指挥中心报案请求相关警种支援,罗甸县公安局指挥中心第一时间派出警员赶赴现场处置。
交警大队一中队队员罗某在环城路与新华路50米处环城路“发质界”理发店门口执勤时,发现陆某驾驶一辆无号牌二轮摩托车行驶到“发质界”理发店门口处,罗某上前将其拦截下来,对他进行查处询问,对其进行告知违反了交通法规,为了核实摩托车信息,罗某让陆某配合核实情况,陆某转身走进了自己的出租屋,不理会交警罗某,随即,罗某对其进行告知若不配合核实信息,需要将其摩托车拖至交警队核实,陆某听后从自己的出租屋拿了一把菜刀下楼来威胁交警队员并扬言:“谁要动他的摩托车,他就砍谁”,而后陆某将自己的摩托车推进了出租屋的过道内。对交警的执法行为,陆某不仅拒不服从,还拿出菜刀威胁交警,派出所民警赶到后,将其菜刀收缴,并将陆某带到了派出所,目前,陆某以因威胁他人人身安全被罗甸县公安局依法行政拘留。
罗甸交警提醒:道路交通警察承担着维护道路畅通和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责任,其依法执行职务和履行职责受国家法律保护,应当得到社会和公民的理解与尊重。对公然对抗民警执法并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一切违法犯罪行为,公安机关将坚决依法采取措施果断制止,并坚决依法予以查办,要旗帜鲜明和坚决地维护广大公安民警依法履职的正当权益。
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的开展不仅仅只是交警部门,还应靠全社会多家部门共同参与,部门联手,社会联动,齐抓共管。当前,罗甸县正在创建文明城市,作为交通参与者,文明交通、文明驾驶是我们的义务,更是文明城市的重要组成部分。
文明交通靠你、我、他,文明城市靠你、我、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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