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潢川县:推行“不动产登记+婚姻登记”业务联办模式

Date:2024-12-07 09:01:52    来源:    作者:   访问:120   

为切实推进不动产登记“一件事一次办”改革,方便办事群众、提高不动产登记效率、简化登记流程,潢川县自然资源局联合县民政局在全县推进“不动产登记+婚姻登记”业务联办工作,进一步提升不动产登记便民利民服务效率和水平,实现不动产登记与婚姻登记业务“进一个门、排一次队、交一套材料、一次办好”。

部门联动、关口前移。县自然资源局与县民政局签订框架合作协议,建立协同合作机制,在前期不动产登记对婚姻登记信息实现实时共享的基础上,共同推进“不动产登记+婚姻登记”业务联办工作,婚姻登记处窗口工作人员在办理离婚登记时,会增加询问申请人是否同步提交夫妻离婚析产登记申请,对于有办理不动产析产业务需求的群众,直接由婚姻登记处工作人员向双方宣传不动产依法登记和离婚析产授权委托办理方法。

高效融合、极速衔接。以往,离婚析产需在法院判决或协议达成后,再到不动产登记窗口单独办理相关登记手续,但实际工作中发现,多数群众不能在离婚后立即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等需要办理时,又因双方已离婚,经常出现另一方难以联系或拒不配合等情况,导致群众无法办理离婚析产类不动产转移登记,过程复杂且耗时。如今,“不动产登记+婚姻登记”服务将这一流程全面整合,夫妻双方在办理婚姻解除时,即可在婚姻登记处窗口同步启动不动产析产程序,大大节省了时间和精力,减轻了当事人的心理负担。

简化流程、一站式服务。婚姻登记窗口工作人员引导群众签订离婚协议时,约定单方申请不动产转移登记的相关条款或提前签订授权委托书,同意由离婚协议中约定的不动产权利取得方,单方申请不动产登记。权利取得方可依据此协议或在民政窗口提前签订的授权委托书向不动产登记中心单方申请不动产转移登记,改变群众在办理“婚姻登记+不动产”时两头跑和重复提交材料问题的低效模式,一次性完成资料提交,极大地简化了流程,减轻了当事人负担。为群众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办事体验。(向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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