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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孟津:以“四个聚焦”服务保障 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

Date:2024-09-24 16:58:47    来源:    作者:   访问:172   

黄河在孟津区流程59公里,形成17500公顷的国家级湿地自然保护区。近年来,洛阳市孟津区人民检察院认真落实最高检《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服务保障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在“四个聚焦”上用心用力,加强黄河流域(孟津段)生态环境和水资源保护,推动黄河保护治理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新成效。有3件案件分别入选最高检、省院、市院典型案例,相关经验做法被最高检公众号和《检察日报》等国家级媒体刊发。

聚焦全方位生态保护,着力推动“三区”建设

一是推动建设幸福河湖示范区。黄河孟津段坐拥20公里的省级河湖建设示范区,洛阳市孟津区检察院发挥公益诉讼生态环境保护优势,以“携手清四乱、保护母亲河”“公益诉讼守护美好生活”、黄河千里大巡查等专项行动,办理生态环境、河道行洪、水资源、高标准农田、文物和文化遗产等各类案件70余起,督促拆除违法建筑41000余平方米,清理垃圾10万余吨,清理河道1400米,督促收缴水资源税和罚款190余万元,助力幸福河湖建设,黄河(洛阳市孟津区段)在“河南省2023年度省级美丽幸福黄河”中位列第一。

二是推动打造流域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先行区。孟津有各级文物保护单位61处,其中邙山陵墓群作为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范围涉及孟津七个乡镇,文物资源异常丰富。洛阳市孟津区检察院探索办理了7件文物和文化遗产领域案件,涉及石窟寺、文化遗址、古树名木、红色资源等200余处。办理的针对石窟寺文物保护不力问题,该院通过履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加强检察法律监督与政协民主监督的衔接配合,督促相关行政机关各负其责、协同履职,实现文物和文化遗产全面保护,该案件获评最高检典型案例,相关工作被《检察日报》刊载。

三是推动专业团队建设创新区。充分发挥洛阳市人民检察院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工作基地优势,在全市率先成立公益诉讼专业团队,成立以副检察长为组长的办案组,采取“带头人+核心成员+其他组成人员”的团队办案模式,选取精干力量组建1个涉生态环境资源领域和文物保护领域专业特色办案小组和1个综合办案小组,2名同志分别入选全省黄河保护办案专业办案团队和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专业办案团队,着力提升业务水平,努力为“黄河明珠”增添“法治之盾”。

二、聚焦监督理念更新,着力实现最优办案效果

一是牢固树立“诉前实现保护公益目的是最佳司法状态”的理念。发挥好诉前检察建议程序优势,诉前整改率99%。冶戍黄河滩区国家级湿地保护区内多年以来存在大规模的畜禽养殖,既破坏湿地生态环境,又影响河道行洪安全,该院启动诉前程序,发出检察建议督促履职,推动因地制宜、转型升级、转移就业等方式,实现生态保护、经济发展与民生保障相统一,以最少司法投入实现最佳社会效果,该案入选全省检察机关典型案例。

二是深化落实“双赢多赢共赢”理念。特邀生态环境、自然资源、水利局等专业人员兼任检察官助理,参与新型、疑难、典型案件办理,以借助外脑提质增效。办理的中央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的义马煤业集团孟津煤矿超计划用水案,组织水利、生态环境等特邀检察官助理进行生态环境损害评估,指导孟津煤矿编制水资源论证报告,帮助企业优化管网、升级水具,实现年用排水292万立方米减至年用排水155万立方米。

三是深入践行恢复性司法理念。做实“刑事检察+公益诉讼+警示教育+生态修复”四位一体办案,通过增殖放流,修复黄河受损的渔业资源,对非法捕捞案件开展增殖放流,向黄河补放鱼苗10000余条;通过补植复绿,修复非法损害林业资源,对盗伐、滥伐林木等案件开展生态修复,督促补种树木7000余株;在孟津黄河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建立“林长+检察长”生态修复基地。相关工作被检察日报头版《黄河湿地成为鸟类栖息的天堂——河南孟津:积极发挥检察职能依法保护黄河生态》,最高检微信公众号《鸟中“大熊猫”光临黄河边,带来好消息!》《“河长+检察长“,还真搞成不少事情》等进行报道。

三、聚焦健全制度机制,着力推动生态保护常态长效

一是完善对外联络协作机制。与林业、水务、农业、生态环境、自然资源、市场监管等单位会签《关于加强公益诉讼工作协作配合的意见》,与水利局会签了《关于开展黄河流域水资源保护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与文物局、自然资源、住房建设局等单位会签了《关于在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与行政执法工作中加强协作配合的意见》,推动黄河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和黄河文化保护传承弘扬。二是健全对内沟通配合机制。印发《孟津县人民检察院关于全面开展公益诉讼加强内部协作配合的实施办法(试行)》,构建线索同步发现、双向移送、协同办理等线索移送反馈,案件高效办理机制,确保全面细致审查。洛阳市孟津区检察院刑检部门在办理非法捕捞、滥伐林木、倒卖文物等涉公共利益犯罪过程中,发现并向公益诉讼部门移送线索16件。三是建立跨区域协作机制。充分发挥洛阳市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基地司法办案、协作配合、理论研究、创新实践“四大功能”,组织研讨、座谈、参观等各项活动十余次,与沿黄的新安、济源、孟津、孟州、巩义、温县等六县区市签署《关于建立黄河流域(新安-温县段)生态环境资源保护跨区域协作机制的意见》,联合河南省孟州市院推动“飞地”水库行洪安全问题解决,联合济源市检察院办理一起生产案件案和破坏黄河滩区生态环境案,有效保护了沿黄周边生态环境和行洪安全,守护黄河秀美安澜。

聚焦多元融合治理,着力构建协同共治保护格局。

一是积极争取支持。积极向区委汇报,推动区委、区政府出台《支持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工作的意见》,就规范农药包装废弃物污染耕地和生态环境问题,推动区政府制发《洛阳市孟津区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实施方案》,区院专题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公益诉讼工作,争取监督支持。二是深化一体保护。充分发挥检察机关上下级纵向联动一齐发力优势的同时注重横向发力凝集共识,联合区河长办、林长办等单位会签了《关于建立“河长+检察长+警长”联动工作机制服务河湖管理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洛阳市孟津区全面推行“林长+检察长”制工作方案》《关于全面推行“田(山)长+检察长”协作机制工作的意见》,探索建立依法治河、治林、治田新模式,继续发挥河长办和检察机关的牵头抓总作用,推动构建“1+1+N”工作机制,通过联动巡河共护河湖生态、深入巡田助力耕地保护、协作巡林助力林业修复等,形成解决河湖管护领域突出问题工作新模式,形成协同保护合力。三是引导公众参与。全面推广圆桌会议、公开宣告送达、公开听证等制度,积极引导、组织“益心为公”志愿者、特邀检察官助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业务专家等参与案件办理、整改效果以及黄河千里大巡查、黄河保护公益诉讼基层行、国家文化公园保护、行走河南.读懂中国等监督检查专项活动100余人次,组织召开新闻发布会1次,通过多种形式和途径有力提高公益诉讼服务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工作知晓度与群众参与度。(韩德金 王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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