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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锦澜:特色小镇建设目前有哪些问题需要注意?

 Date:2017-07-18 17:05:19    来源:    作者:   访问:5911   


为什么要发展特色小镇?中国改革开放至2013年走过的基本上是一条大城市为主体的城镇化道路,大城市人口压力偏大,综合承载力过大,城市病严重;而中小城市产业与人口集聚不足,潜力没有充分发挥;小城镇更弱,小、散、乱、差的问题长期得不到有效解决。造成我国城镇群不尽合理,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不协调。

2014年开始我国推进新型城镇化,提出要坚持以城镇群为主体形态,走以为人本,四化同步,优化布局,生态文明,文化传承的中国特色城镇化道路,坚持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

2015年浙江省委、省政府率先提出培育特色小镇的重大决策,打算在三年内重点培育100个左右特色小镇。紧接着江苏、广东、天津、福建、贵州等省、市也相继提出了要建设一批具有示范战略意义的特色小城镇。

2016年国家三部委(住建部、发改委、财政部)及时抓住时机、因势利导,颁发了(建村[2016]147号)文件,要求在全国各地通过培育特色鲜明,产业发展,绿色生态,美丽宜居的特色小镇,探索中国小城镇建设的健康发展之路,推动新型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促进经济转型升级,并要求到2020年在全国培育1000个左右特色小镇,2016年又认定了127个镇为第一批中国特色小镇。

2017年,住房城乡建设部于5月27日下发了《关于做好2017年特色小镇推荐工作的通知》(建办村函﹝2017﹞357号),标志着第二批全国特色小镇推荐工作正式启动。至此,在全国范围内全方位地推动了特色小镇的发展。我国的城镇群从底层小城镇开始向城市接轨,声势浩大地促进城镇群协调发展,使特色小镇的发展成为新型城镇化进程中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在总结第一批特色小镇评选认定、培育监测经验的基础上,《通知》对特色小镇的推荐条件、推荐数量、认定要求和评审程序等方面提出了新要求,明确禁止以房地产为单一产业,打着特色小镇名义搞圈地开发的建制镇不得推荐。与第一批特色小镇推荐工作相比较还有以下6个新变化。

一是数量较去年增加近一倍。

《通知》要求推荐300个特色小镇,相较第一批特色小镇的推荐数量增了近一倍,说明各地近一年来在特色小镇培育工作方面做了大量的实践探索,涌现出一批各具特色、富有活力的特色小镇。也可以认为全国特色小镇进入培育的发展期。当然这并不代表着认定的标准降低。从去年的经验看,不符合条件的坚决不推荐,甚至减少部分省份的名额。

二是类型注重多样化

《通知》明确规定了以旅游文化为主导产业的特色小镇推荐比例不超过本省数量的1/3。主要原因是第一批全国特色小镇有近一半的小镇以休闲旅游为主,特色小镇类型不够丰富。建议各地在推荐时要注重类型的多样化,例如商贸物流、现代制造、教育科技、传统文化、现代农业等特色小镇。

三是产业培育要求更高更实。

《通知》中希望申报小镇能够实施并储备一批质量高、带动效应强的产业项目,对引入的旅游、文化等大型项目要求符合当地实际。对近三年产业项目类型、用地规模、投资强度提出填报要求,这也说明此次对产业培育的审查要求会更高更实。

四规划符合小镇实际。

 第一批特色小镇申报要求小镇提供总体规划或相关规划,但对规划内容未给出明确要求。此次《通知》明确提出已编制的总体规划、详细规划或专项规划要达到定位准确、目标可行、规模适宜、管控有效等4项要求。对于规划未达到有关要求、脱离实际,盲目立项、盲目建设等问题的建制镇不得推荐。

五是建设注重老镇区整治改造及民生需求。

《通知》在强调产业培育的基础上,注重老镇区的改造提升,要求申报镇实施了老镇区整治提升和发展利用工程,做到设施完善、风貌协调和环境优美。对居民关心的生态环境、公园布局、道路建设等实际要求更为注重,真正做到特色小镇的发展要以人为本,要以改善居民生活环境为根本目标。

六是评审增加现场答辩环节

《通知》要求第二批全国特色小镇以现场答辩形式审查推荐特色小镇。届时被推荐特色小镇负责人要对本镇申报材料和发展情况进行现场汇报和答辩,这就要求汇报人要熟悉掌握小镇特色小镇的各方面工作情况,有助于评审专家短时间内全面了解小镇情况,增强评审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当前特色小镇建设有哪些问题值得注意?

现阶段在特色小镇高热度发展的当下,在规划建设中应保持冷静清醒,需注意如下问题:

1、要遵循新型城镇化发展要求建设“特色小城镇”。

首先在选择培育特色小城镇的对象上,要有协调城镇群发展的视角,能从区域发展的高度,从大城市辐射及小城镇接轨的双向考虑,不要一哄而上,选择好需培育的小城镇。其次在培育过程中要遵循新型城镇化的总体思想、发展方针、目标定位的要求,可借鉴浙江省“五位一体”的发展理念,健康有序地进行规划建设。

2、要因地制宜地发展“特色小城镇”。

全国各地经济社会和城镇化发展水平各不相同,差异很大,在选择“特色小镇”还是“特色小城镇”的发展模式上要客观谨慎,既具有前瞻性又有可操作性,切忌一刀切、一股风,照搬照套,更不能搞圈地运动,走老路搞开发区、工业园区,乃至变相地搞房地产开发。

3、当前我国要培育的还是大量的“特色小城镇”。

就当前全国城镇化发展阶段来看,特色小镇培育工作大量的还应该是特色小城镇,据不完全统计,中国的小城镇占城市(镇)总数的94%,到2020年培育1000个特色小城镇,可以引领全国近四万个小城镇健康发展,使小城镇真正成为促进城乡区域经济社会全面进步,构建城乡互动、协调发展,促进城市(镇)与新农村联动发展的关键节点和中心极核。

4、要坚持特色和融合发展。

‘特色小城镇’的规划建设中要做到特色产业为先导,“产、居、文、旅、生态”多功能重叠,严格按照新型城镇化发展的总体思想,做到产镇融合,产业、就业、居住、消费相匹配。在规划方法上做到多规融合,做到“一个镇,一张总图”,各项规划统筹协调,并健康有序地实施管理。(作者系中国管理科学研究院专家咨询委员会常务副主任兼秘书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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