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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轩,也会成为宝玉的

 Date:2017-12-28 14:13:16    来源:    作者:   访问:1357   

马上要上映的《妖猫传》,是黄轩,染谷将太、张雨绮、张榕容、刘昊然、欧豪、秦昊、阿部宽、李淳主演的,他们有一个共同的特征:少年气。陈凯歌选了一群有少年气的演员来演这部电影。

为什么?因为那是个唐朝的故事。

如果古代的朝代可以当做IP,唐朝应该是最受欢迎的吧。人们期待《妖猫传》,除了对陈凯歌、对梦枕貘的期待之外,还有一个重要的原因,就因为它讲述的是唐朝的故事。

唐朝给人的感觉,是富丽、繁华、胡里胡气,以及浓重的少年气,像少年往成年过渡的那个阶段,像罗丹的《青铜时代》雕塑那样,又青涩又成熟,有大气象孕育其中。


黄轩的好,就在于少年气吧,他像是在少年和成年之间,在一个非常锋利的转换中,在少年和成年之间的那个刀刃上。刀刃这边是少年,刀刃那边是成年,他就扣人心弦地停留在刀刃上。

他身上的其它特质,也是这样,都在刀刃上,在一个锋利的转换之间。比如,他很帅,但你又觉得,他不帅,他就在帅和不帅之间的那个刀刃上;他是属灵的,但你又觉得,他有非常性感的肉身(他曾在2005年获得“吉隆坡亚太地区健身先生”季军),他就在灵和肉之间的那个刀刃上,用非常喜欢他的水木丁的话来说,这叫“行走的闷骚荷尔蒙”;他是明星,但你又觉得,他是普通人,他就在明星和普通人之间的那个刀刃上;他常常演好人,但你又觉得,他有邪恶黑暗的一面,水木丁说他“不够好人相”,他就在这个善恶的刀刃上。

比如,正在上映的《芳华》。

如果从刘峰这个角色的设定上来说,黄轩其实并不是这个角色的最佳人选。在严歌苓的小说里,刘峰相貌平平:二十岁他就那样,跟你多熟你扭头就想不起他长什么样。……他不丑,假如由丑至美分为十个刻度,他的相貌应该是五度。穿军装戴军帽的他,可以往美再移一度。

故事里的他,身世也平平。他来自小县城,是个木匠的儿子,进入遍地干部子弟的文工团,先天上就不占优势,想要被善待,想要引起注意,都要花上数倍于别人的力气。刘峰很明白这一点,所以把自己的勤奋极力夸大,变成自己的一个特点,一个标签,变成“活雷锋”。

这个角色,让我想起乔瑜在1987年发表的小说《少将》的主人公王满山,他来自农村,当兵的终极目的,是为了衣锦还乡,给全村人每人送一个大白面馒头。为此,他压抑自己的欲望,苦活脏活抢着干,生生把自己变成了一个笨拙的演员。

这样的角色,如果按部就班地想,适合很多外貌忠厚的男演员,但不适合黄轩。

但是吧,刘峰这个角色,如果请一个有明星气质的,帅成肉身奇迹的男演员来演,反而未必耀眼,因为,那种帅,那种耀眼,太顺理成章了,这个故事的品质,瞬间也就掉下去了。如果请气质过分平凡的演员来演,又落了俗套,显不出特别。

 

只有黄轩。黄轩身上像是时刻有两个人,一个帅的,一个不帅的,一个善良的,一个邪恶的,一个耀眼的明星体质的,一个平凡的普通人体质的。这两个人,在互相衬托,互相激发。不帅的那部分让帅的更帅了,邪恶的那部分让善良的更善良了,明星气质的那部分让普通人那部分更耀眼了。所以,刘峰这种角色,本就属于黄轩。


他帅、犀利、又有一种日常的性感。你觉得,这是一个现实中会有的人,又觉得他比现实中人高出很多。他走红毯,在Dior Homme的秀场上,和老佛爷并排坐,但他又像你过年回家,隐隐想要见到的,邻居家的那个少年,穿花毛衣、白衬衣,会捣鼓航模。他善良忧郁,但如果他出现在通缉令上,你也觉得不意外。

他既有灵,也有肉。你看到他的精神气质,会构想他性感的部分,领会到他的性感,又会对他的精神产生好奇。一个人要有属灵的部分,也要有属肉的部分,就像一只风筝,要有高飞的能力,也要被一根来自大地的绳子拴着。女性喜欢的偶像就是这种,既有第一眼的惊艳,也要经得起第二眼的打量。
他来演刘峰,似乎过于帅了,不是人们想象中的“活雷锋“应该有的样子,但他身上的普通人气质,却又时时会起作用,把那种帅劲压下去了。看他演的刘峰,一下觉得这人真帅,一下又觉得他不帅了,他的帅飘忽不定,他的普通人气质也飘忽不定,反而有了张力。
黄轩的魅力,就在于他把身上的“两个人”安排得很好,把身上的帅和不帅,明星感和凡人感,偶像成分和演员成分,均衡得很好,有时候耀眼,有时候平凡,有时候,耀眼和平凡并存,从当年在《成都,我爱你》《黄金时代》,到《推拿》和《芳华》,他给出的最好表演,都是把这种成分均衡得很好的。
但这两种成分的任何一种,都不那么简单,就拿少年感来说,少年感,不能简单地和年轻划上等号,也不能好帅气英俊划上等号。偶像很多,年轻偶像也很多,但很多人都并没有少年感,他们一出现,一辈子就全写在脸上了,他们似乎会老,但不会成长。少年感,是一种复杂的感觉,有点血气,有点冒昧,有点爱答不理,有点意想不到,甚至有点所谓的土,有点脏,有点邪恶,有点杂质。
就像黄轩,他喜欢写书法,会弹吉他,屋子装修得很简单,更有趣的是,他从不掩饰自己来自兰州,十二岁才离开这里这件事,在接受采访的时候,他从不避讳记者提到这个城市,甚至很高兴地告诉记者,他在兰州还有很多亲戚朋友,经常回兰州。甚至,在百度百科的“语言”一栏里,写着“兰州话”。
他也很懂得让自己有“杂质”。
他一边演爆款电视剧,例如《翻译官》《芈月传》《猎人》《女医·明妃传》《海上牧云记》,一边演 《成都,我爱你》《春风沉醉的夜晚》《蓝色骨头》《黄金时代》《推拿》《非凡任务》和《芳华》。
因为,商业大作,对一个演员来说,是抬举,但其实也是榨取,这些作品趋时而悦目,快速地消费演员的声誉、演技、形象、新鲜度,演员出演这些片子,获取了高片酬,或者进入资本市场的能量,但同时也在快速地消耗自己,对演员来说,这是一种出血。它会让一个演员快速地失去新鲜感,快速地透支演技,快速地成为泡沫,这种例子,实在太多太多。
他很明白这个道理,在出血的同时,努力回血,演出爆款,也时不时去出演文艺片大导演的片子,磨练演技,丰富形象,增加自己形象的厚度,再出现在商业大片里,也不至于白纸一张。


所以,作家丛虫说:

经了这么多事,演了些自己哭也能让人哭的角色,我想黄轩终于能演宝玉了,能演出那种爱而不得后心如死灰,家破人亡后脸上无悲无喜,遁入空门后穿了大红披风,在雪地里冲着父亲深深拜倒,决绝转身,他一定能演出一个前所未有的宝玉,身上带着红楼梦所有没说出来的结局,他自己也不说,观众却懂了。
要说他身上还欠一点就是被宠爱的痕迹,宝玉被宠溺环绕任性得理所当然,虽然现实会一点点收紧束缚让他不得不长大,但是那种不缺爱的天真很难磨灭。黄轩有好学生的认真乖巧追求完美,也有好学生式的压抑焦虑,他没被宠过,自己也不敢宠自己。
从虫老师之所以用宝玉举例,是因为黄轩很早以前演过李少红版的《红楼梦》,那一次,他演的是薛蝌。更因为,宝玉就是一个永恒的少年,身上有两个人,一个属于过去,一个属于未来,他经历过去那些,就是为了推倒青春,走向未来,哪怕是一个艰苦的未来。
“宝玉”,是一种复杂的人生况味,是一种属于未来的可能性。
而黄轩也终于会成为宝玉的吧,可以有灵,也可以有肉,可以穿着大红披风,也可以走在白雪茫茫的大地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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