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牛“50年协议”再起纷争,天丝集团称协议没有实质意义
一份来自深圳中院的民事裁定书,让红牛品牌“50年协议”争议再次引起关注。
日前,天丝集团在其官方微信公众号发布《谁在混淆视听?“50年协议”毫无意义》声明,再次重申了“50年协议”没有实质意义。
自2016年以来,双方围绕“红牛”商标权归属、合资公司经营期限及“50年协议”效力的法律纠纷频频引起社会广泛关注。
公开信息显示,天丝红牛和华彬集团围绕“50年”协议的争论开始于2018年10月。天丝红牛主张合资公司合资期限为20年,华彬集团则主张根据四方签署的协议,经营期限为50年。
日前,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23)粤03民终11482号裁定,以一审法院未中止审理存在程序错误为由,撤销广东省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2019)粤0391民初725号民事判决,发回重审。此前,该判决定确认“50年协议”第一条有效”。2月8日,华彬集团通过“红牛”微信公众号发布声明称,对“50年协议”案件发回重审进行了说明。2月28日,天丝红牛则通过“天丝集团”微信公众号发布声明称,所谓的“50年协议”是无效协议,没有任何实质意义,同时指出华彬集团公布的四方签署的“协议书”,均未加盖企业公章,并且指出50年协议未备案、丙方公司未成立等程序瑕疵,多地法院亦未认可其法律效力。
公开信息显示,双方围绕“50年协议”是否有效进行了多次诉讼。华彬集团指责天丝集团否认协议是试图“逃避合同义务”,而天丝集团则认为“50年协议”不具有生效要件华,华彬集团将“无效协议”作为“救命稻草”,扰乱市场秩序。
作为近年来知识产权领域的标志性案件,这场“红牛”之争,无论结果如何,对于知识产权保护都将具有重要的警示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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